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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特色产业补助(支持茶产业发展的奖补政策)

粤湘源 2 0



  通过对发展产业、自主创业、积极就业(以下简称“三业”)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实行奖补的方式,激发了其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取得较好实效。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精准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提高其增收致富能力和脱贫质量

茶叶特色产业补助(支持茶产业发展的奖补政策)

  奖补对象:通过家庭成员发展“三业”实现增收的建档立卡对象。

  奖补方式:以户为单位进行申报,对符合奖补政策的建档立卡对象每户奖励资金1000元(不重复计奖),奖补资金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家庭。奖补对象每年需申报一次,上年申报材料不作为次年奖补发放依据。

  奖补范围

  (一)发展产业主要包括发展种植类、养殖类等产业。

  1.种植类: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种植水稻(包括再生稻)、红薯、棉花、油菜、饲料作物等单个粮经饲作物面积在5亩以上并生长良好、达到正常产量水平的;种植蔬菜、生姜、山药、茶叶、水果、中药材等单个特色经济作物面积在2亩以上并生长良好、达到正常产量水平的;种植食用菌投料1000袋以上的;种植油茶、楠竹、苗木花卉等单个林作物面积在3亩以上、生长良好、达到正常产量水平的。

  2.养殖类:对非禁养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养殖能繁母猪1头以上,生猪2头以上,肉牛1头以上,肉羊5只以上等特色养殖达到同类禽畜规模以上并生长良好的,达到其中一项养殖规模和正常产量水平要求的;常规水产养殖、稻田综合养殖单项面积2亩以上并生长良好、达到正常产量水平的。

  (二)自主创业主要包括创办商店、网店和农家乐等,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经济实体相关证明),有正常收入并营业半年以上。

  (三)积极就业主要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居家就业、以及其他形式就业等。

  1.企业吸纳就业。在企业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需提供与企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务协议和稳定收入证明。

  2.公益性岗位就业。主要是指被纳入我市公益性岗位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3.居家就业。居家就业原则上应有具体的组织实体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签订居家就业协议,就业地点在家庭或居住地所在乡镇(可实现早出工晚到家)且从事手工编织、食品制作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有稳定收入可提供收入证明且从事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

  4.其他形式就业。有稳定收入可提供收入证明且从事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

  奖补资金来源

  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三业”奖补资金主要在当年财政专项统筹扶贫资金中安排。

  连片种植茶叶100亩以上的,市级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同时,《方案》还详细规定了申报对象、流程指引、验收标准和茶树种植技术规程指引。

  申报对象:农户、各茶叶经营主体、集体经济联合社。流程指引:选择适种区域备耕(需照片佐证)→适种优良品种种植(需照片佐证)→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村委确认→镇政府初审→村委公示栏公示(需照片佐证)→镇政府汇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汇总资料

  →组织验收→报政府审批→政府网站公示→资金统筹下达后拨付奖补。验收标准:按种植技术规程种植、申报材料真实、经验收组验收合格、按相关流程给予发放补贴,但补种、套种、不按技术规程指引在耕地种植的,不享受本次补贴。

  有。加大对全国茶农的种茶补贴,在茶农购买茶叶机械时给予适当的补贴,降低茶农负担并提高茶农使用茶叶机械的积极性。

  进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对于符合绿色防控的生物性农药、植物源农药品种可按其价格的20%-50%出售给茶农。

  加大种茶直补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对茶农种茶予以150-350元/亩的财政扶持。

  加大农业保险在茶叶方面的实施力度,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稳定茶农收入,促进茶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小叶福建茶盆景是盆景当中比较好养的,对水土的要求不高,生长速度快,一般按照日常养护进行管理即可。注意不要浇水太多,要控制浇水量,薄肥勤施。、光照:它喜半阴,在室内进行养护的时候,放置在能接触弱光照的地方就可以。当处在生长期的时候,要进行适当的遮阴,避免强烈的阳光进行直射。

  2、浇水:浇水是比较关键的步骤,千万不能过量浇水,盆土中太过于湿润的话,根部会发生腐烂。

  3、施肥:因为在盆中进行栽植,所以土壤中所含的养分是比较有限的lll√,应当注意肥料的及时补充,注意浓度不能太高

  每亩奖补1000元

  种植业:种植茶叶每亩奖补600元,银花种苗每亩奖补500元,黄精每亩奖补1000元,白术每亩奖补1000元,银杏种苗每亩奖补500元,南苍术每亩奖补1000元,前胡每亩奖补300元,水果2亩及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油茶3亩及以上每亩奖补500元。

  (2)养殖业:养(鱼、虾、蟹等)奖补1000元/亩,商品牛奖补1000元/头,栏生猪1头及以上奖补400元/头,商品羊5只及以上奖补200元/只,家禽30只(羽)及以上奖补20元/只,蜜蜂2箱以上奖补400元/箱。

  开茶厂国家政策是有补贴的。一般补贴是1万左右。

  2020年国家惠农利民政策措施有65条,具体如下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2.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4.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5.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

  6.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

  7.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9.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10.稳定生猪生产政策

  11.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12.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13.东北玉米和大豆“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政策

  14.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15.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16.财政支持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政策

  17.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18.牧区良种推广政策

  19.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

  20.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政策

  二、资源环境保护

  21.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政策

  22.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政策

  23.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政策

  24.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政策

  25.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政策

  26.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政策

  2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政策

  28.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支持政策

  29.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支持政策

  30.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政策

  3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

  32.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政策

  33.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

  34.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3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政策

  三、产业发展

  36.农村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37.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支持政策

  38.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39.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支持政策

  40.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发展支持政策

  41.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政策

  42.产业扶贫政策

  43.贫困地区产销对接支持政策

  44.信息进村入户支持政策

  45.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政策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47.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48.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49.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

  50.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政策

  51.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政策

  52.粮改饲试点支持政策

  5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54.渔业油价补贴综合性支持政策

  55.蜂业质量提升政策

  四、农村改革及其他

  56.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

  57.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

  58.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政策

  59.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60.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61.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62.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63.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

  64.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65.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

  连片种植茶叶100亩以上的,市级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同时,《方案》还详细规定了申报对象、流程指引、验收标准和茶树种植技术规程指引。

  申报对象:农户、各茶叶经营主体、集体经济联合社。流程指引:选择适种区域备耕(需照片佐证)→适种优良品种种植(需照片佐证)→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村委确认→镇政府初审→村委公示栏公示(需照片佐证)→镇政府汇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汇总资料

  、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单位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推动涉农产业发展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

  (二)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

  (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饲料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

  (五)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六)销售农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七)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八)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九)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十二)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十三)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四)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1.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2.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十五)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十六)对个人、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四)提供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