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吃酸菜鱼吃出一整只癞蛤蟆,店方称可能是被鱼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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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女子吃酸菜鱼吃出一整只癞蛤蟆的消息引发关注,相关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

女子吃酸菜鱼吃出一整只癞蛤蟆,店方称可能是被鱼吃的

  据《北京时间》时间视频、苏州电视台消息,近日,江苏苏州的宋女士在相城区一家酸菜鱼餐厅吃出一只癞蛤蟆,约硬币大小,店方愿意赔偿8000元。

  店家回应酸菜鱼中吃出癞蛤蟆一事,解释称可能是被鱼吞食,残留在鱼头里,也可能是癞蛤蟆藏在酸菜包里。目前,执法部门已介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标签: #酸菜鱼 #癞蛤蟆 #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