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分配方法:1、根据项目中的人员参与情况先筛选参与分配项目奖金的人员名单;2、名单中所有参与人员既是评选人员也是被评选人员;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以及公平公正,更少的制造矛盾,在参与项目中的所有人均有发表意见的权力。3、所有人员对贡献度,按照贡献比例进行评价;在参评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可以根据各自对项目中的贡献度,进行按照比例分配评价。例如:项目奖金总额是100%,如果项目中有8个人参与,那么每一个人都要要给自己和其余7个人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不用太虚,就是给自己和其余人员直接写上奖金额度的百分比。您觉得您拿多少,别人拿多少合适。为了使得评价更好的进行,所有评价都是以背对背的形式展开。除了特殊人员可以不记名评价,以免造成“集体协商制”中的问题。4、每个参与人的评价权重均一致,项目经理或者项目中的某一项负责人可以权重高一些,但一定要在评价前确定并征得大家同意;5、最终将评价结果如信封,交给一个比较中立的人员或者部门,比如人力资源部等。如有必要的话可以找一个个人或部门进行监督。根据每个人的比例求和,并计算最终比例。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0]8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