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题。建筑工程公司向乙钢铁公司发出一封传真,内容如下 :急急急 买卖合同未成立,因为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没有承诺而而是对付款方式进行了变更。则甲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没有成立,丙公司的致电属于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 (3)有承诺期限的要约的不能撤销的。要求以3月12日的报价订立合同... 粤湘源2023-06-1634 阅读0 评论